部门设置
当前位置: 江帆首页 >> 部门设置 >> 工作职责

工作职责

校党委宣传部是学校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,也是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主管部门。主要负责组织全校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事政治的宣传教育,指导学校“两课”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管理校园文化阵地和文化活动;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网站、校报、校电视台、校广播台、橱窗等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,实施校内外宣传工作,负责全校对外宣传报道的审定、发送和组织协调工作。主要职责如下:

(一)政治理论学习和“形势与政策”教育

1.负责制定全校政治理论学习、“形势与政策”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 计划,组织、指导全校教职工的时政教育和理论学习;

2.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,指导院级中心组的理论学习;

3.指导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“形势与政策”教育;

4.负责有关理论学习资料的编辑和选购;

5.负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;

6.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校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。

(二)宣传报道工作

1.负责向校外新闻单位提供我校有新闻价值的报道素材;

2.负责联络、接洽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、选材;

3.负责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内容的指导和监督,归口管理各学院、各单位对外宣传报道的宣传口径;

4.承担学校重大活动的摄影工作和新闻图片的报道工作;

5.负责管理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奖励基金。

(三)宣传舆论阵地的管理工作

1.负责指导和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工作;

2.负责思政网站、校报、广播台、橱窗、宣传栏等宣传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,积极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;

3.负责监督和指导学生社团、各单位的校内出版物;

4.负责对学校重大活动中宣传提纲、宣传口径的拟定;

5.负责学校重大题材专题录像片的组织工作。

(四)信息、调研工作

1.负责了解全校师生的思想动态,并向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;

2.负责收集新闻媒介对江苏大学的报道,供学校领导参考;

3.负责组织全校性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讨。

(五)精神文明建设

1.负责文明单位的申报、迎评工作;

2.组织文明单位、文明学校等创建活动。

2020-2022 © 江苏大学党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
地址:江苏大学行政二号楼5层 办公电话:0511-88791064(党委宣传部)